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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与14岁女孩同房遭举报,原以为是恋爱,岂料引发法网追责

2026-08-24 6177

2013年3月26日,广西陆川警方接到一起报警,报警人称她14岁的女儿小红遭到25岁男子的侵犯。接到报警后,警方迅速赶往小红的住处。当时,小红正躺在床上,情绪低落,情况显得异常,可能如其母所言,她确实遭遇了不幸。警方并未急于抓捕嫌疑人,因为小红的母亲已将嫌疑人叫到了家中。此人名叫冯潇,25岁,是当地人。他承认与小红开房并发生了五次性关系,但辩称这是双方同意的行为而非强迫。

冯潇声称他与小红是恋爱关系,3月25日晚通过QQ联系了小红,邀请她见面,女方没有拒绝。当提及开房时,小红也同意了。他强调在整个过程中,小红并无拒绝,因此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罪。然而,小红的母亲非常愤怒,直言自己的女儿才14岁,冯潇为何要侵犯她。冯潇在警察面前表示,小红的母亲利用报警威胁他,索要了一万元现金,并要求继续给3万8作为购买结婚房的尾款,此外,冯潇声称在恋爱期间,小红自称20岁,因此才会选择去开房,而且小红看上去并不像是未成年人。

警方对小红的身份进行核查,发现她确实未满14岁,这使冯潇的行为构成了强奸。冯潇感到冤屈,坚称他们是正常恋爱,双方在发生关系时小红并未表现出拒绝或反抗。警方调取酒店监控录像,发现两人在电梯内表现亲密,且小红没有表现出任何拒绝的迹象,直到隔天两人共同离开酒店,整个过程没有发生争执或冲突。小红在警方询问时确认自愿和冯潇开房,但声称并未同意发生性关系,而酒店员工亦表示未听到异常声响。

小红年仅13岁,身高1米60,身体发育良好,确实看起来和冯潇所说的20岁相似,但身份证明确表明她是未成年人。警方随后向检察院申请对冯潇进行逮捕,但申请被驳回。由于调查发现小红的身份证显示她是1999年出生,而学校登记则为1998年,存在一年差距,这对量刑影响重大。在得知冯潇被释放后,小红的精神受到冲击,被家人送往精神病院进行治疗。

经过调查,确认小红确实尚未满14岁,冯潇最终被依法逮捕,面临强奸未成年人的指控,通常这类案件的刑罚在3到10年之间。25岁的冯潇将不得不在监狱中度过他青春的余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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